及時語
  遼寧鐵嶺監獄拖欠獄警工資20年,這跟落實“全額保障”獄政改革措施不力有關,也亟須有關部門以依法行政態度,回應獄警訴求。
  “討薪難”是個老話題,它跟務工人員沾邊。可遼寧省鐵嶺監獄的獄警們,如今也加入到這一行列。
  據中國之聲報道,遼寧省鐵嶺監獄從1993年到2013年,一直拖欠獄警的部分工資和津補貼。今年6月,鐵嶺監獄發佈了工資補發方案,但獄警極為不滿:一是明明欠薪20年,但方案只解決1993至2003年的十年欠薪;二是之前鐵嶺監獄是省直機關,之後有屬地管理傾向,按之前的計薪方式監獄應補發每位幹警3萬到5萬,現在只補發3千到5千元,縮水近10倍。
  應該說,監獄欠薪不算新問題了,其根子就在監獄財政撥款不到位,獄政改革不徹底。
  雖然早在1994年《監獄法》就規定:“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但長期以來,很多監獄的經費都未得到全額保障。這導致基層監獄為了“生存”,不得不經營企業搞創收。而監獄作為教育、改造服刑人員的司法機關,又充當市場經營主體,難免存在角色衝突,也易滋生腐敗問題。
  所以到2003年時,國務院批轉了司法部《關於監獄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啟動“全額保障、監企分開”的監獄體制改革。2012年4月,國務院關於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提到:2011年財政撥款占監獄經費支出比重達到87.9%。但全額保障不到位,仍導致監獄系統歷史欠債嚴重,像這次曝光的鐵嶺監獄欠薪長達20年的問題,像病竈一樣時時發作,就是個典型註腳,它影響了獄警的士氣,也易誘生腐敗。
  在這次欠薪風波中,記者問到:何以本該補發工資三五萬,變成了三五千?鐵嶺監獄工會主席劉潤表示:“遼寧省監獄局對鐵嶺監獄進行差額撥款,40%的工資需要監獄自己解決,監獄效益不好,導致工資發放困難。”這讓人生疑:遼寧有關方面有沒有按國家規定,對監獄實施全額撥款?鐵嶺監獄是否還在違規經營,否則何以說出“效益不好”的話?去年4月鐵嶺監獄被曝光種種亂象:如監獄自開超市,獄警向犯人高價販白酒並私帶物品,這些與監獄的經費撥付不足有沒有關係?
  要知道,公務員的薪酬糾紛並不適用《勞動法》,不具有“可訴性”,不能通過勞動仲裁、司法起訴來解決,只能在政府體系內部通過申訴來解決。因此要解決該案,需要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及省財政局,拿出對基層警員負責的態度,依法行政,真正落實《監獄法》,保障監獄經費全額撥付,不要逼著監獄重走“經營為生”的歪路。而這20年的經費欠賬,也不能再拖了。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編輯:SN09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onhlkop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