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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廣經營期限還有12天將解除
  鄂武商收回武漢廣場經營權進入倒計時。昨晚,武商集團董事會發佈解除武漢廣場租賃合同通知書,公告稱: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12月13日向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廣場”)發出《解除通知書》,要求解除公司與武漢廣場於1995年元月14日簽署的《租賃合同》。
  公告稱:鑒於武漢廣場合營期限將於2013年12月29日屆滿,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分別於2013年10月24日、11月12日審議通過了《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續經營的議案》。根據《公司法》關於公司經營期限屆滿應予解散,在清算期間不得從事與清算活動無關的經營活動相關規定,以及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關於無照經營應予取締,且不得向無照經營者提供經營場地的規定,為維護合資公司及我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向武漢廣場發出《解除通知書》: 公司與武漢廣場於1995年元月14日所簽署的關於武漢廣場《租賃合同》將於2013年12月29日武漢廣場經營期限屆滿時解除。武漢廣場於12月29日《租賃合同》解除時,向公司返還租賃財產,並辦理《租賃合同》解除的相關事宜。通知送達即生效。
  國際管理董事
  集體缺席相關會議有玄機
  昨晚,武商還在深交所自願性披露了有關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清算工作進展的公告。該公告透露了武漢廣場外方股東國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際管理)董事集體缺席相關董事會的玄機。
  武商於11月12日分別向武漢廣場外方股東國際管理和武漢廣場發出《通知函》,告知其公司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11月12日,武漢廣場發出召開董事會(臨時)通知,定於12月14日上午召開武漢廣場董事會,武漢廣場董事會由7名人員組成,公司派出的4名董事出席了會議,國際管理派出的3名董事未按章程要求的相關程序規定,無故未出席武漢廣場董事會。
  該次會議審議瞭如下事項:1、《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合資經營期限屆滿後清算問題的議案》; 2、《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合資經營期限屆滿後停止經營的議案》;3、《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與武漢武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的處置議案》 4、《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後員工勞動合同的處置議案》 。
  武商派出的4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議案。武商董事會特別提示:根據武漢廣場合資合同的約定: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其中至少應包括甲、乙方董事各一名在內。
  何時收回武廣經營權
  武商和國際管理有異議
  武漢廣場不僅是江城人引以為豪的商業寶地和城市地標,也樹立了鄂武商的行業地位。即便在今年並不太景氣的行業背景下,其營收和凈利潤仍然呈現兩位數的增長,大部分同行則呈現大幅下滑的趨勢,這體現了鄂武商在百貨業態的操盤能力。業內人士認為,武商董事會決定收回武漢廣場的經營權是非常明智的決策。這塊給鄂武商凈貢獻高達3成的優質資產一旦收回,自主經營後將會給公司大幅增厚利潤。
  11月12日,鄂武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關於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存續經營的議案。
  根據議案,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清算不再存續經營。武漢廣場清算後,鄂武商將收回其租賃的資產由公司自營。
  鄂武商提出武漢廣場不再存續經營的理由是:武漢廣場由鄂武商與香港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在1993年合資組建,鄂武商出資比例為51%。根據相關約定,合資公司合資期限為20年,至2013年12月29日到期。
  不過,為了應對鄂武商收回武漢廣場經營權,香港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國國際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請。他們認為,武漢廣場經營場地系向鄂武商租賃,租賃期至2016年9月28日止,故請求裁決確認合資公司的期限應延長至不早於2016年9月28日。
  記者王子建  (原標題:武商宣佈解除武廣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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